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全国法院部署开展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以来,广西积极构建家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。目前,6个县区正在开展试点工作,引进青少年事务社工参与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的社会调查、调解、心理疏导、回访观护和帮教等,最大限度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。
为推动家事审判改革工作顺利进行,自治区高院组织汇编下发了家事少年案件审判工作规程,内容包括家事案件财产申报、家事案件调查、心理咨询疏导、人身安全保护令等19项配套制度。(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