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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5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
2024-11-19 15:31:28
华通社香港电
香港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”今天(
19
日)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。
45
名反中乱港分子涉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刑。
由于该案是香港首宗颠覆国家政权案,加上案件涉及的被告人数众多,这次宣判备受外界关注,警方已在法院外严阵以待布防,包括出动「剑齿虎」装甲车在附近戒备,另有不少媒体及市民在法院外排队准备旁听。
法官宣判,
戴耀廷
判囚
10
年,
区诺轩
判囚
6
年
9
个月,
赵家贤
判囚
7
年,
钟锦麟
判囚
6
年
1
个月
。袁嘉蔚
判囚
4
年
3
个月,
郑达鸿
判囚
6
年
6
个月,
徐子见
判囚
4
年
2
个月,
杨雪盈
判囚
6
年
6
个月,
彭卓棋
判囚
6
年
6
个月。
岑子杰
判囚
4
年
3
个月,
毛孟静
判囚
4
年
2
个月,
何启明
判囚
6
年
7
个月,
冯达浚
判囚
4
年
5
个月,
黄碧云
判囚
6
年
6
个月,
刘泽锋
判囚
4
年
5
个月,
黄之锋
判囚
4
年
8
个月,
谭文豪
判囚
4
年
2
个月,
李嘉达
判囚
4
年
3
个月,
谭得志
判囚
4
年
5
个月,
胡志伟
判囚
4
年
5
个月,
施德来
判囚
6
年
7
个月。
2020
年,以戴耀廷为首的
47
名揽炒派人士,组织、策划及参与了一场名为「初选」实为「颠覆」的非法行动,妄图通过选举「无差别」否决财政预算案或公共开支,迫使行政长官辞职,以达到其颠覆国家政权的目的。
47
名被告当中,有
31
人承认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,另外
16
人受审后
14
人被裁定罪成,
45
名罪成被告将今天日(
19
日)在西九龙裁判法院(暂代高等法院)判刑。
2021
年
1
月
6
日,警方国安处拘捕戴耀廷等一批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的活跃分子。自对涉案人员进行执法以来,香港警方依法拘捕了
55
名涉案嫌疑人,律政司对其中
47
人依法提起检控。在
31
名被告认罪后,特区法院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
16
名不认罪被告开庭审理,经历
118
天公开审理,其中
14
名被告被裁定罪成。香港警方依法拘捕、律政司依法检控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,彰显了法治精神。
45
名被告被特区法院依法裁定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成立,事实清楚、证据确凿,必须依法受到严惩。
香港“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案”
涉及以选举来瘫痪、颠覆特区政府,绝不是普通的刑事案件,法庭应依据案件的严重性、可能影响,作出公正、应有的判刑,并藉此告诫社会:以任何方式想瘫痪政府运作的,都是严重且必须严惩的罪行。
案件宣判后,许多香港市民高呼:大快人心啊!不少香港市民表示支持:毒害港人,扰乱香港,导致受害人家破人亡,(戴耀廷)这个魔鬼十年监禁实在太少了。
不过,有很多人士表示,量刑太轻了。
香港立法会议员何君尧在
FB
上公开表示:法庭量刑太轻,律政司可以上诉。
责任编辑
莫家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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